相关推荐
- 2023-08-18 07:30:23 妇联关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2023-04-18 10:53:01 在妇联关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2023-12-21 11:46:35 (35篇)2023年妇联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汇编(妇委会、妇女联合会)
- 2023-07-18 12:46:21 妇联系统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演讲稿范文汇编(3篇)
- 2023-12-01 10:21:31 (15篇)妇联相关领导述法报告材料汇编
- 2022-11-27 14:24:12 妇联系统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演讲稿汇编(3篇)
- 2024-02-28 15:13:59 (19篇)关于市妇联换届领导讲话稿材料汇编
- 2023-07-08 11:07:11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 2023-09-09 11:24:20 交流发言:奋力谱写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2023-10-07 12:00:36 关于《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 2024-05-08 11:48:54 (8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放日座谈会发言材料汇编
- 2023-07-18 12:46:21 妇联系统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6篇
- 2023-12-06 10:59:19 (3篇)妇联会发言讲话稿
- 2023-07-18 12:46:21 麻城市法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
- 2022-11-13 15:58:24 2022年三八妇女节方案和事迹材料汇编(13篇)
妇联关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汇编(3篇)
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助力打赢农村疫情防控硬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点抓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返乡务工人员和大中专学生防疫服务,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底子薄,是全国抗疫大局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在贯彻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部署的同时,更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发挥一切能够发挥的作用,聚力打赢农村疫情防控硬仗。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妇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后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风险。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遍布城乡、贴近群众、深入人心,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中不仅有着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也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工作。有的全面摸排困难妇女儿童家庭状况,有的及时慰问帮扶患病妇女儿童,有的第一时间把防疫物品送到家庭中⋯⋯目前,全国妇联已筹集了xx万份防疫健康包,正陆续发放到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家庭手中。来自妇联组织的守望相助,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间,温暖了千家万户。
党有号召,群众有需要,妇联即行动。在即将到来的春节,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后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过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需要有更用情的关爱举措,更用心的防控措施,更有力的服务保障。
各级妇联组织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力所能及筹集防疫物资,保障乡亲们有充足的物资和药品。要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力量,在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监测、感染者居家治疗照护、购药送药、关爱防疫一线工作者家庭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要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和精准服务,特别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情况,帮助农村困难妇女和家庭渡过难关。
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实施好“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在政策法规、健康安全、疫苗接种、移风易俗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做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人、邻里互助的热心人、社会生产生活恢复的贡献者。抓住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回应关切中暖人心、强信心、筑同心。
2、本文档共计 16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3、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参考阅读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您所的下载资料在参阅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否则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由您本人承担,与公文写作宝及其运营主体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