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 2023-08-18 07:30:23 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 2023-04-23 12:21:25 2023年X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 2023-04-23 12:21:25 XX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 2023-07-11 10:31:16 2023年在市卫生健康行业“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 2023-08-18 07:30:23 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4-20 10:15:33 XX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8-18 07:30:23 乡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5-12 11:09:46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2023-11-24 15:53:12 (11篇)2023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汇编
- 2023-05-11 12:08:54 XX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5-06 10:47:41 2023年在XX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 2023-07-10 11:52:15 2023年在市乡村振兴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 2023-08-18 07:30:23 创建卫生城市(创卫)综述信息材料11篇
- 2023-09-25 09:26:42 xx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
- 2024-08-07 20:20:42 X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2023年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全国爱卫办实行每季度定期抽查制度,对国家卫生城市进行随机暗访和明查。为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2023年中心城区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上,紧盯国卫新标准,以指标要求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整治,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狠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坚持工作常态化、持续性,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周期内顺利通过复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完善工作资料
为高质量完成国卫复审资料上报工作,做好国家、省级现场检查资料准备工作,各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内容和《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表》检查内容,于3月底前,结合本单位任务分工,分类别、分年度完成2021年至2022年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指标达标及行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建档工作。同时,指导本系统及监管单位做好相关资料建档工作。(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二、开展“三项”活动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向广大职工、学生和群众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同时,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定期更换,持续向广大职工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各单位,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具有健康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文明水平。(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2.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办和村、社区等要开展不少于4次的健康促进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促进活动、健康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3.开展健康城镇建设。XX区要以健康区建设为载体,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打造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样板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选择1个镇开展健康镇建设试点,增强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XX区负责落实)
2、本文档共计 1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3、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参考阅读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您所的下载资料在参阅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否则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由您本人承担,与公文写作宝及其运营主体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