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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
(8篇)
篇1
一、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构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平台
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2006―2010年在全区培养50万名左右覆盖农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多次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促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农业厅联合下发《2006―2010年广西利用农广校开展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规划》, 明确提出通过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每年完成5000人,共2.5万人的培养任务,开启广西自治区农广校承担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序幕,翻开了学校发展新的一页,标志着学校的发展进入了又一个崭新阶段。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将培养任务增至每年8000人。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纳入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再次明确每年由广西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培养8000人。2012年,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基层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为促进广西“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狠抓落实,加强保障,大力推进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1. 加强部门配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基层办等部门在培养经费、办学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每年联合召开全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部署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各市县党委、政府,尤其是市县组织、财政、科技、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农机、妇联、团委等部门发挥其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形成合力,召开相关会议,联合签署出台文件,落实培养经费;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具体指导。部分市县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如贵港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百色市将学历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指标进行考核;上思县把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作为检查经济建设与人才工作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主管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2. 落实经费支持。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得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基层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部门出一点、企业或协会补一点”的经费投入机制。自治区农业厅按每人950元安排专项经费;其余培养经费(含课本费等杂费)按每人500元,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和个人分别负担30%、30%、20%、20%。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可由县、乡镇、村、企业或协会给予补贴。财政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学杂费、解决办学经费不足、增加教学设施等。并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 依托体系办学。区农广校体系除自治区校本级外还涵盖市、县两级分校,设有14所市级农广校、73所县级分校及一批乡镇村教学点(班)。学校主要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由市县分校具体负责实施,完善的体系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基础。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农广校体系正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
三、规范办学,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1. 创新招生培养模式。第一,明确办学性质。自治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的办学性质为两年制成人在职中专学历教育。第二,依托产业办学。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地产业特色,鼓励、动员各县(区)、乡镇、村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干部、村后备干部、种植大户、在家务农的中青年骨干农民以及种养大户踊跃报名参加学习。第三,优化专业结构。招生专业以学校现有办学资质的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现代农艺技术、畜牧兽医、桑蚕生产与经营等四个专业为主。第四,强化培养目标。以年龄在18~45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组党员干部、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转军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等为主要培养对象,力争经过2~3年的系统学习实践,将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推动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专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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