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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XX区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被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表彰为“XX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XX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好保基本民生政策,2023年1-10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9亿余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2023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188元/人/年;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并将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提高到省市标准;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340元/人/月;2023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90元/人/月。二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充分发动区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聚焦低保边缘家庭中未参保失业、零就业家庭、重病重残、易返贫致贫等预警人员信息,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和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区纳入城市低保3815户5829人,纳入农村低保20775户36758人,纳入特困供养2422户2719人,对2480户5301人进行临时救助。1-10月累计发放资金17265.21万元。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0月31日,全区脱贫人口纳入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的有15487人,其中:特困人员436人,农村低保15001人,城市低保50人。四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目前纳入低收入人口认定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员为57592人,占常住人口比例为6.26%,其中开展动态监测救助纳入城市低保538人,纳入农村低保1345人。五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1-10月为210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42.5万元。六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1-10月为17298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568.762万元,其中生活补贴8803人,发放资金780.965万元;护理补贴8495人,发放资金787.797万元。七是救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2023年以来,政府救助平台受理社会救助申请165件,全部及时办结。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不断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建成区级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机构1个、民办养老院5个、乡镇敬老院1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3个,新建和老旧小区改造“四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0个,XX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XX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XX、XX、XX、XX等4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460户特困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预计年底完成。二是“培训+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业务素质,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392人、机构管理人员56人、专兼职康养工作者1685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机构等级评定师4人,实现养老护理员100%持证上岗。三是努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共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6个,老年幸福食堂12个,81个城市社区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社区44个,覆盖率54%,可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四是落实老年福利制度。1—10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补)贴21.6069万人次,发放金额1092.8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10月共计发放1.509万人次,发放金额75.45万元。五是正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星级水平。六是最大限度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探索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当前养老服务需求,于6月份启动实施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到10个老年幸福食堂就餐优惠建设补助,同时面向60岁以下群体收取微利润餐饮费用,并对社区环卫工人、党建联盟单位、网格责任单位和公益志愿者们提供用餐折扣。10月份启动XX、XX、XX、XX4个街道的老年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服务180余位老人,提供270余次生命体征监测等助医服务、160余次居室保洁个人清洁服务和130余次助餐助聊助行服务。
(三)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成效显著。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统筹协调抓责任落实。通过强化组织机制、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机制、严格督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区、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成立XX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1个乡镇(街道)未保站、儿童督导员和351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儿童之家全覆盖,将日常管理、活动开展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党建+、社工+、志愿者+、家长+、儿委会+”等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和儿童自身优势,有序安排各类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100余次,服务8000余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86人,走访农村留守儿童8000余人次,对登记在册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留守儿童100%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及时救助精准关爱。2023年以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并纳入保障范围的未成年人7564人,其中:发放城市低保690人33.0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6564人214.76万元,特困供养137人13.8万元,给予临时救助173人53.91万元(含贫困大学生)。对70名大学生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0.9万元。四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制定并印发《XX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协调各牵头部门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进”行动,并结合入户走访、普法强基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宣传200余次,覆盖3万余人。五是为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找准关爱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于8月9日至20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开展入户走访填写信息采集表、信息统计表。同时区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深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调研,并形成本系统本行业调研报告。通过调研数据收集汇总,摸清7402名留守儿童和6673名困境儿童底数,根据市民政局“1+3”工作模式,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六是“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全天候服务,截至目前,XX区共受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范畴110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截至目前,XX区无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性侵害、虐待、儿童拐卖、溺水等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无对未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存在失察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2023年1月我区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已通过国务院未保办拟命名单公示,等待最终命名。
(四)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推动基层行政事务、群众自治事务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分离。二是在全区351个村(社区)推行实施“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行村(社区)小微权责清单,落实民主协商,明确村(社区)的职能职责和村(社区)干部的职责权限,实现村(社区)民主协商全覆盖。三是指导村(社区)开展平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村(社区)工作,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171个“平安村(社区)”予以命名和完成三个批次、213个村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推荐命名工作。四是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新时代村(居)民自治和城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积极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依法婚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内容按程序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改善人居环境、树立新时代家风家训,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达到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的作用。目前全区351个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并录入到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安置点村规民约、民主协商等管理服务机制,优化民主协商议事机构,落实属地监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目前,全区43个安置点已制定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议事协商制度、红白理事会章程及名单。六是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建设补助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项目1个,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4个。七是为提升城镇化率,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统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XX街道XX社区、XX镇XX社区。区民政局扎实履行职责,指导、督促XX街道、XX镇科学合理划分村(社区),优化设置村(居)民小组,依法依规选举(推选)产生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
(五)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37个、经营性公墓1个,火化区划定、公墓覆盖率等均达100%,殡葬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社会工作成效明显。持续做好“三区计划”项目,支持XX乡务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XX乡为缅籍跨境妇女、离异家庭子女等乡村妇女儿童提供个案帮助、精神关怀、心灵陪伴、能力建设等专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XX务本中心在XX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关心关爱活动、个案服务等服务。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重点围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开展需求调研和评估,制定项目计划,切实提供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多元化需求,1-10月服务人数达4075人次。广泛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专业社工考试,2023年全区报考人数共达393人,报考人数较上年增加71人,考试通过78人,考试通过率创历年新高。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婚姻登记,1-10月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7113对,其中:结婚登记4466对,离婚登记1285对,补领结婚1238对,补领离婚12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截至目前全区有社会组织90个,其中社会团体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个。1—10月社会团体登记成立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3个;开展社会组织年检72家;继续推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并恢复活动14家。五是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XX区慈善会已完成依法登记程序并逐步完善内部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六是通过人脸识别、DNA比对、开展“互联网+寻亲”模式等,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8人。七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10月共办理收养登记6人,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八是认真做好孤儿助学金发放工作,1-8月为13名孤儿发放助学金9.75万元,帮助解决孤儿上学问题。九是结合职责认真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后台数据监测,截至目前我区实名认证志愿者为167446人,占常住人口的17.06%;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为87872人,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52.5%。
(六)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一是XX山陵园建设项目。截至目前,XX线至墓区的进场道路已能保证通行,墓区建设涉及迁坟32冢已完成,正在进行墓区、服务区生态停车场、广场挡墙支砌等建设。项目融资具体由XX城投公司负责,第一批融资贷款3000万元、第二批融资贷款到账9000万元。目前正在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资金尽快到位。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截至目前,XX乡XX山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建成墓穴304冢,并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XX公墓、XX公墓正在开展用地农转征手续报批工作;XX乡XX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三是特殊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2023年实施的460户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涉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12个乡镇(街道),目前,各乡镇(街道)正在进行改造对象摸底调查统计和三方询价,预计年底可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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