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 2023-07-18 12:46:21 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 2023-07-18 12:46:21 住建局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区县局)
- 2022-05-15 22:06:41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 2024-02-27 11:37:11 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
- 2022-11-13 20:03:10 在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 2022-11-13 16:13:19 XX市医疗保障局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方案
- 2023-07-18 12:46:21 X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4-09-10 14:40:48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 2024-05-23 10:16:01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二)
- 2023-07-18 12:46:21 四风问题自查报告
- 2023-05-23 11:13:53 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 2023-05-22 11:43:58 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 2023-06-21 09:28:38 关于对XX小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2024-05-05 16:41:59 (9篇)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合集
- 2024-08-14 18:31:44 关于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
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助力推动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上半年先后排查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立案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
一、强化统筹部署,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整治
(一)深入基层调研,研判分析形势对策。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X先后11次带队开展调研,推动基层提升执法效能,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研组,选取X区X街道、X区X镇、X区X街道等镇(街道)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当前基层执法领域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区纪委监委按照工作部署分别成立调研小组,各自负责两大重点调研领域围绕基层执法现状、处罚情况、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X份调研报告。组织市、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同志参加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场会,考察调研X区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智能系统,围绕持续深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等十大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进行座谈交流,对出台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前期调研、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综合形成全市专题调研报告,对基层执法领域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执法效能偏低、监管存在漏洞、廉洁风险较高等基本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强化打击查处力度、健全执法配套制度机制等对策建议。
(二)印发工作意见,部署深化整治。在近一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今年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6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部署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从去年重点聚焦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基层执法领域,扩展到包括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十大基层执法领域。督促加强对村(社区)监督和建立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队伍,更加注重发挥明察暗访监督利器作用,更加注重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更加注重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把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健全执法配套制度机制等作为工作重点,严格“微制度”;强化部门内控,严控“微权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3、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参考阅读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您所的下载资料在参阅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否则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由您本人承担,与公文写作宝及其运营主体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