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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将 2023 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在全面提升的基础上,重点突破、多点争优,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 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取得实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国家优化营商环 境政策刚性任务,聚焦营商环境指标优化要求,聚焦市场主 体和群众实际诉求,以指标提升为牵引、以制度集成为抓手、以规范供给为检验、以督查考核为手段,坚持高位推动、专 班促动、条线带动、政企联动,22 项营商环境指标既要制定补短板、促提升的追赶措施,又要推出一批敢于突破、勇于 争优的开拓性举措,推动各项营商环境指标在全面优化的基 础上,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多点争优,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在 全区排名进入前5 位,其中6 项指标在全区排名达到第1 位;
4 项指标在全区排名达到前 3 位;7 项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
于第 5 位;5 项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于第 6 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度实现“双优化”,实现营商环境全领域深层次大转变,将我市打造成为人聚产兴、近悦远来
的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政务服务指标在全区排名不低于第
5
位。
提升任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统一,修订完善行政许
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市旗两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五
统一”,由市级事项负责部门统一同一事项不同情形的受理
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要
素,细化办事指南,做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事指南同源管理、同步更新,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行
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
开发区)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负面清单制
度、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电子监察机制、审批监管协同机制、政务服务效能监管机制、“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办理机制等,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丰富“掌上办”服务内容,围绕住、行、生、老
、病等民生领域,在“蒙速办”
APP
上新增
50
项特色应用。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
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深化“综合一窗”改革,除即办事项和涉密等特
殊事项外,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窗办理,各级政务服
务大厅“综合一窗”受理率提升至
80%
以上。
(
牵头单位:市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完善
XX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依托政务数
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政
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充分共享。推进人社等垂建业务系统、
住房公积金等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
接,打通数据壁垒,在线办理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
(牵
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推广免证办服务,完善企业电子证照库,并与一体
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电子
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梳理并公
布
XX
市“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清单,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
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标投标、就业创业等领域的
应用。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
开发区)
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制改革,拓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告
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工作流程等,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 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开发区)
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权责清单、中
介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全流程审批事项
、“跨省通办”事项、代办帮办等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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