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分类党建工作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宣传
老笔头文库

文档

29597

关注

60

好评

99.8%
DOCX

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宣传

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宣传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更好解决自治区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阅读 461 下载 24 大小 19.18K 总页数 0 页 2023-07-18 分享

相关推荐

下载文档
/ 0
全屏查看
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宣传
还有 0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宣传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更好解决自治区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 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115 号)精神,制定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二、个人账户基金划拨政策变化点

 

(一)在职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参保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例:职工甲社保缴费基数 11540,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1540*8.3%=957.82 元,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11540*2%=230.80 元,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二)退休职工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

2022

年自治

加入VIP
1、范文虽好,仅供参阅,请不要照搬!!!
2、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3、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参考阅读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您所的下载资料在参阅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否则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由您本人承担,与公文写作宝及其运营主体无关!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享受更多尊贵服务

内群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进内部大秘交流群

活动

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