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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重要保障。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尽锐出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一网打尽,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为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市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39人,移送检察机关37人。
(一)突出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惩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健全架构确保领导有力。始终坚持全市监察系统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一盘棋”,建立健全市监委主任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主抓专案、班子成员包案督导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步建立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专班。各县(区)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尤其是市县两级监委派驻政法机关的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责,强化对所辖行业、领域的监管。通过以市带县、同向发力,有效构建了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专班攻坚、派驻机构协同、县(区)监委合围的一体作战格局。
建立制度确保协同有序。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会同市扫黑办制定《xx市涉黑涉恶案件市级复查工作办法(试行)》《xx市涉黑涉恶线索案件深挖彻查和“打伞破网”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完善“双专班”信息共享、案件共商、责任共督、难案共查“四共”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集中力量突破涉黑涉恶涉腐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成立复查复核、“打伞破网”、案件评审3个专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严查、深查、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执法司法腐败等问题,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严督实查确保执行有效。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全市监察机关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惩腐打“伞”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先后组织召开34次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对惩腐打“伞”工作分阶段细化部署。将全市各县(区)监委和派驻(出)机构划分为10个片区,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片领导、联片指导,共包案督办案件10个,既包案件进度又包案件质量,既督工作力度又督打“伞”成效。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砂霸”“矿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深挖细查“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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