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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横向覆盖、纵向链接,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构建下借上势、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巡视巡察监督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监督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完善县委巡察工作监督体系。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立足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健全人员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融合人大、政协、财政、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推进县委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靠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反馈,审查整改方案和报告,听取整改汇报,核查问题线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完善县委巡察监督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巡察成果运用、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发挥上下联动县级基础作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延伸。
(二)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把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自觉接受督促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各项督导指导工作。自觉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文件、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等。报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等。明确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和程序,建立报备材料综合分析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四)强化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由分管领域负责人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约谈被巡察党委(党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巡察任务。要立足常规巡察,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提升上下联动质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延伸巡察乡镇、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二)统筹组织实施。衔接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觉对接联动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确保联动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运用巡察成果。要高度重视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共用上下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运用督促、评估整改手段,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充分运用上下巡视巡察成果,推动举一反三,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左右同向发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纪委监委要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回访督查方式主动跟进,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与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组织保障,以考评推动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县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有机贯通各类监督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的定位,选优县委巡察人才库,注重巡察组成员结构搭配,优化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科学合理配置巡察组成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调整交流、提拔使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应当听取巡察办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升巡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要围绕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室工作职责、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准备、开展、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巡察成果运用等办法,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形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巡察工作机制。
(三)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察工作方案范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省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有关规定,纪检组将对委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巡察。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巡察工作方案:
一、巡察对象
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委属单位党政“一把手”。
二、巡察内容
1.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委工作要求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情况;
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以及委实施细则,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落实情况;
7.“三公经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相关情况;
8.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
9.其他事项。
三、巡察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巡察方式
1.民主测评。根据需要,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3.查阅资料。调阅、复制被巡察单位报告、决议、重要会议资料,出台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民主生活会记录,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资料,审计、财务等资料。
4.受理举报。受理干部群众涉及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五、巡察人员
成立巡察工作小组,组长由监察室主任或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
六、有关要求
1.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根据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报监察室,并在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通过腾讯通发送电子版。除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联系人:x,联系电话:x)
2022年度x省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方案范文(3)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引导民营医院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民营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x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民营医院端正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巡查范围和时间
(一)巡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院。
(二)巡查时间:自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为期1年。
三、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巡查工作,制定全省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巡查工作,总结全省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情况,指导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本辖区专项巡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行动安排并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总结辖区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情况。同时,指导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负责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对照巡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加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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