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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优化线上网络招聘服务。全市各级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现场招聘活动,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告知企业网上招聘渠道,告知求职者获悉岗位信息的服务平台。主动进行用工对接,掌握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通过“人社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提供岗位发布、招聘求职等线上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顿”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品牌。
2.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农民工节后返城返岗情况,强化企业用工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调整优化一季度就业服务活动,有针对地向劳动者发布节后企业开工信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加快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努力维护就业大局稳定。
3.改进就业创业培训方式。通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站)、求职信息网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用工企业、劳动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各类企业和劳动者就业培训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职业培训管理服务。改进培训形式,鼓励企业采取“师带徒”、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推行职业培训领域“不见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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