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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乡镇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内 部 资 料仅供参考人员学习     一、判断题可以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可以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设立建筑垃圾受纳(弃置)场不需要审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可以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施工单位需要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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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乡镇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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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人员学

 

 

 

 

 

一、判断题

可以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可以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设立建筑垃圾受纳(弃置)场不需要审批。(

×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可以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

有害垃圾。(

×

施工单位需要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施工单位不可以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进行处置。(√)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不可以沿途

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处置建筑垃圾需要核准。(√)

禁止超出核准处置建筑垃圾。(√)

禁止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禁止在市区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或者

抛撒各种废弃物。(√)

可以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或者随地焚烧

 

树叶(垃圾)。(×)

可以随意在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和树干上

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

可以随意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可以

朝向街面。(

×

建设施工单位需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作业。(√)

建设施工单位施工要设置临时围墙、封闭施工。(√)

建设施工单位破路施工没必要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和按

规定修复。(

×

建筑废水可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需要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

料并平整场地。(√)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禁止随意抛撒、

泄漏、排放废弃物。(√)

从下水道清或河道清掏出来的污泥可以不及时运走。

(×)

城市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一定实行划片包干、分工

负责。(

×

可以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

窗外堆放、吊挂物品。(

×

市民可以随意在城市市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

×

禁止在临街建筑破墙开店影响市容。(√)

 

禁止损坏、擅自拆除或者未按要求重建环境卫生设施。

(√)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

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款。(√)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

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

格,不停止使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建设单位未依据《消防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

业,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的主体工程分包给

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招

标控制价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可能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

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

程转包的,可能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

罚款。(

×

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实行监理。(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交付使用。(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将验收不合

格的建设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处工程合同价款

2%

以上

4%以下罚款。(√)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可以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防护用具和

安全防护服装由作业人员自行准备。(

×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

行封闭围挡。(√)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

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

余垃圾交由物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个人,应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罚款。(×)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 由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擅自改变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垃圾分

类收集、转运设施使用性质的,由县(市、区)

人民政府城乡生

活垃圾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随

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设区的市、县

市、

区)人民政府城乡生活垃圾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款。(√)

易腐垃圾可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

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的。(

×

大件废弃家具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交由收集、运输单

位处理。(√)

在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随意倾倒、丢弃、遗撒、滴漏的,

由设区的市、县

市、区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改正,处罚款。(

×

在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随意倾倒、丢弃、遗撒、滴漏的,

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罚款。(

×

 

违反《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妨碍、阻

挠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围堵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和运输车辆,阻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关闭、闲置

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等

文件。(√)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

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提

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即可。

×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

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并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关

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由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改正,处以

1

万元以以下的罚款。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

建设

(环境卫生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城市生活垃圾管

理办法》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

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

或垃圾的,处以

50

元罚款。

×

对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

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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