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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管理办法及计划实施方案、报名表等汇编(10 篇)
目录
做好
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
知
2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9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假审批表
43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终止服务资格审批表
45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申请表
46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47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48
“三支一扶”帮扶能手推荐表
50
“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53
“三支一扶”计划体检表
63
做好 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编办,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团(工)委,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 xx 市委组织部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0 部门关于转发x 人社字〔20xx〕104 号文件实施我市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x 人社字
〔20xx〕84 号),根据《中共 xx 省委组织部 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1 部门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x 人社发〔2022〕5 号)要求, 现就做好我市 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统一安排,加大岗位征集
力度,以县为单位,在乡镇事业编制总体空编的前提下,合xx 制定招募方案,确保每个乡镇在空岗空编内有 2 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2022 年全市计划选拔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岗位设置。各区县要对接打造乡村振兴齐 x 样板工程,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精准摸排岗位缺口数量,在空岗空编的基础上,开展岗位需求征集,确定年度招募计划。各区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要着重加强对当前和今后几年基层服务单位岗位统筹,编制向“三支一扶”计划倾斜,确保招募计划完成。将乡镇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该类岗位招募计划数应达到 10%左右。积极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 xx 员等岗位。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 月 18 日前,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加盖两部门公章)审核汇总年度招募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1),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明确招募范围。本次招募范围原则上为 28 周岁以
下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xx 户籍毕业生(含 xxxx 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
生和年龄超过 28 周岁的 xxxx-2022 届毕业生)。各区县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省委组织部等 11 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x 组字〔xx19〕32 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按不超过 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科学制定招募方案。市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加强疫情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保证招募工作顺利开展。选拔招募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招募流程,确保信息透明,统一发布招募公告。我市将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公告,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四)提高培训质量,加强锻炼培养。各区县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好“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在岗和离岗前教育培训, 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范围,服务期满人员转编后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强化岗位锻炼,采用一线工作法、导师制,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传帮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优先从“三支一扶”
人员中选拔担任乡镇团委正(副)书记、河(湖)长助 xx、林(场)长助 xx、基层供销社主任助 xx 等职务。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xx 参加考试手续。真正做到生活上重点照顾、工作上重点培养、政治上优先考虑。
(五)落实保障待遇,健全服务机制。各区县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可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一定奖励。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 6 个月以上的发放 3000 元一次性安家费。自 xxxx 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 不再约定试用期。
(六)切实关心关爱,加强日常管理。各区县要定期开
展“三支一扶”人员走访慰问调研等活动,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全力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
完善对“三支一扶”人员年度和期满考核制度,省“三支一扶”办每年按照不超过 5%的比例对在岗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各区县也要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表扬激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谈话提醒。派专人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服务信息、考核结果、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零差错”。
(七)跟踪调查,选树典型。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基层服务单位,对 xx06 年以来“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发掘在基层或其他领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技术人才、创业能手典型人物,于 3 月 28 日前将跟踪调查表(见附件 4)报送到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省级统筹,市、县(市、区) 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上下联动的协同推进机制。 各区县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大局,作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基层输送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各区县、各 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齐 x 样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
同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开展“三支 一扶”计划日常管理服务和落实人员待遇保障等。“三支一扶” 计划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当年按计划下达, 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各区县财政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当 年度招募计划、上年度招募人员在岗情况、补助标准等提出 当年预算申请,同时,结合上年度招募完成情况、上年预算 情况等提出上年资金结算方案,并于当年 5 月 30 日前同预算申请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区县要于 3 月 18 日前将《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1) 报送至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组织招募笔试。统一笔试后,市里统一组织开展后续招募工作。人员上岗前组织填写《2022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 2),并签订《协议书》。9 月底前完成 xxxx 年招募人员期满考核考察,组织填写《“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3),报送服务期满人员聘用情况报告并维护管理信息系统。12 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各高校充分利用网络、报
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支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唱响到基层建功立业的主旋律,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选树的有利契机, 深入挖掘服务基层大学生的优秀事迹和突出业绩,积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9 号)精神,根据《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办发〔xx18〕11 号)和《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 x 东x 西x 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办发〔xx19〕35 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省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招募任务、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 3000 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 2 年。积极推选“三支一扶” 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组织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 xx 等,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林业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
(二)招募原则
公开透明。
20xx
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清晰,系统按照统一量
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进行综合
评分。
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三)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
xx
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
xx
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四)招募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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