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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XX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全市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2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地防控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能力体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各类资源予以支持;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靠前组织指挥。事发区(县)在本级党委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等做好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
(4)坚持高效有序、协同应对。建立健全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突击、以地方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各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严格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强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1.3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1.4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1.4.1 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市政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应对。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省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区(县)负责应对。涉及市内跨区(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市行政区域的,由我市与有关市政府共同应对或者由省政府负责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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