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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我县“十四五”市控及以上断面稳定达标,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持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XX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我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花山水库)水质达标率100%;我县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包括墨江出口、总甫桥两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比例100%;我县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下水考核点位(XX县太平镇城北路莲子头48号)水质极差比例为0。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加强备用水源建设,优化供水格局。加快我县备用水源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加快推进XX县备用水源供水工程项目筹建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我县第二水源(含秀水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发展规模集中供水,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县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南山保护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2.全面推进我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划、立、治”。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2021年须全面完成乡镇级集中式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完善全县农村水源地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名单,并开展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和送审工作,11月底前印发实施。稳步开展乡镇及以下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镇级水源水质监测,2021年起,镇级及“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应至少半年监测一次。(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扎实开展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现有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水源地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等完好无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按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编制县级以上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深入推进城镇污染治理。
1.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县住管局组织各乡镇全面排查城镇污水管网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重点对沿河排污口及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管网运营现状、缺口数量,明确排水管网权属,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县住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推动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设施短板,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2021年12月底前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结合管网排查同步开展管网混错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尤其是我县国控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推进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与浓度“双提升”。(县住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持续开展城市小流域治理,严防黑臭水体。
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2021年5月底前完成我县县城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清单,2021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整治方案,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县住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参与)
(四)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深入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生猪养殖高质量发展,推广现代化高效规模养殖,鼓励引进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支持中小养猪场户改进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养猪场,切实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21年12月底前,全县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并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及问题梳理,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全面摸排,摸清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困难,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先治理重点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流域区域以及省际边界地区、省道国道沿线、铁路高速路沿路、城市郊区等村庄的生活污水,新增完成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XX县ppp模式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浈江支流XX段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XX县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罗坝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实施,2021年12月底前,全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至65%以上。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研究提出农村污水设施运行管护政策措施,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吨/天及以上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监测,运行不正常或污水处理不达标的及时进行整改,2021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重要河流干流沿线,重点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以村民集聚区向外延伸200-500米范围内的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疑似黑臭水体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健全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机制,发现疑似黑臭水体及时分析研判,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住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废水收集处理,推行农田灌溉退水生态治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项目应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来源,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量置换。大力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行废(污)水输送明管化,加强园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21年对园区入河雨水口进行排查监测,纳入园区环保考核。加快XX工业园马市片区污水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我县工业园马市片区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加强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继续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减排、减污、增效目标。加强涉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全面达标排放制度。2021年4月底前印发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落实工业企业持证排污,达标管理,定期对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无证排污,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1.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查、测、溯”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全覆盖排查摸清所有直接通过管道、涵闸、沟渠等及间接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通过追踪溯源,厘清职责,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同时对基础资料开展研究分析,逐项列出排污口问题清单。对超标违规排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加快实施控源截污,实现岸上水里一体整治。2021年7月底前,建立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完成全县2020—2021年的排查范围任务,提交完成排查范围内现场数据,并对不符合上报要求的数据做好复核工作;9月底前,完成实验室监测结果超标入河排污口的污水溯源工作;11月底前,需报送2020—2021年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报告、溯源分析报告(一口一档工作)和分类整治方案。(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住管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2.加强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在原有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优先推动落实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县住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参与)
(七)加强水生态扩容提质,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严控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库及主主要江河周边林地砍伐,保障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生态补水能力。2021年底完成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包括造林更新1.0924万亩,落实新造林抚育0.6437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完成0.94万亩。加强水源地桉树林种植管控,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2.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发挥梯级电站生态调水、补水作用,组织实施生态流量管控,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2021年4月底前梳理出“十四五”国控断面所在的河流电站、闸坝等水利设施清单,5月底前制定水利设施生态下泄流量目标和计划,并严格执行,严防枯水期出现蓝藻水华现象。(县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为契机,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突出抓好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大力开展万里碧道建设,实施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2021年底前完成深渡水瑶族乡长梅水治理工程项目实施,通过碧道建设推动全市水网长治久清,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让治水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县自然资源局、县住管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八)加强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
1.开展“十四五”国控断面一级支流整治。2021年3月底前完成我县国控断面(墨江出口)一级支流排查,摸清劣V类支流底数,逐步消除劣V类一级支流。(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住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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