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 2022-05-18 01:22:08 X县应急预案体系汇编(上册)
- 2022-11-13 15:58:24 《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汇编
- 2022-05-25 21:47:40 汇编361-《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篇
- 2022-05-18 01:20:56 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2022-08-28 19:14:30 街道应急预案汇编
- 2022-11-13 15:58:24 xx街道应急预案汇编
- 2024-05-12 14:06:43 X镇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 2024-04-07 10:38:58 X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 2024-04-07 10:41:18 (10篇)X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 2022-10-26 22:14:49 汇编162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5篇
- 2023-07-13 10:59:35 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汇编(集团企业)
- 2024-06-18 11:19:39 X县粮食应急预案
- 2022-05-18 01:20:56 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2023-07-18 12:46:21 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汇编(15篇)
- 2023-07-18 12:46:21 x县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XX县应急预案体系汇编下册
目 录
XX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1、总 则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我县交通运输应对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包括: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水路运输安全事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事故、公路养护安全事故和公路、 桥梁和隧道垮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以及保障能力,确保全县公路、水路交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 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和《贵州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 级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镇(乡)级人民 政府牵头处置,需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处置的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需由交通运输局提供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的指令,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县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职责范围内执行相关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生 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 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处置以属地为主,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有效预防,平战结合
坚持平时预防与事件处置相结合,平时做好应对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物质准备,加强宣传、培训、预防和演练工作,确保事发时能够高效快速发挥作用,做到常备不懈,事发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整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立一批专业知识精湛、处置安全事故经验丰富的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和应急处置队伍。重视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预警预测及应急处置的软科学研究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科技、专家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依法规范,系统联动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提升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 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我县公路、水路交通现状和分级管理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组织体系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两级应急机构组成。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包括应急指挥与协调机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各成员单位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协调应对处置工作;较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实施处置;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实施处置。同时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职责
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建立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应急指挥机构,做到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职能全面、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运转高效、成本合理。
应急指挥机构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是在县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的指 挥机构。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 心,统一领导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指挥 中心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决定或部署重大应急处置措施时,由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集体
研究作出决策。同时,充分征求和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发挥好 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的成员由县相关科局和各镇(乡) 负责人组成。
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县级交通应急机构的能力,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处置。
办事机构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相关科局和各镇(乡)负责人组成。
专项管理机构
各成员单位成立专项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类别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预案的起草与具体实施,贯彻落实和承办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协助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时,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有权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事件
发生地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下设若干应急行动小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各级应急机构及人员的联络、调配;应急机构的责任分工;联络各级、各部门应急机构,寻求帮助与合作; 综合观察事故形势,提出参考性意见。
现场处置组:负责成立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按照各专项预案的要求,配合各级政府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预案的管理, 不断加以修改完善。
新闻信息组:负责与事故相关联的情报信息搜集、分析、上传下达以及整理汇总;按规定向社会传播正确的信息,澄清不实信息;通过大众媒体向群众做好引导、宣传工作。
善后工作组:负责善后处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对事件损失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和防范的建议和有关措施。
后勤保障组:负责处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物资、设备、人员和资金保障工作。
发生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时,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 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工作。
地方机构
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确定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报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报请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突发综合交通
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交通运输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事后处理等工作。
应急咨询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可以依托社会团体开展交通应急 技术及管理技术的研究,建立交通应急咨询专家库,处置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时,可以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咨询专家组,为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参考。
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关于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审定县综合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决定启动与终止县级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落实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与应急处置的相关政策措施; 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级交通应急预案;整合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资源,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局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决定事项和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协调有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组织有关的应急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参加有关的市、县内合作。
3、预测、预警
安全事故风险分级
县交通运输有关成员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Ⅱ级预警(重大预警)、Ⅲ级预警(较大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 蓝表示。
详见《XX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信息监测
县交通运输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监测可能引起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并搜集整理和分析由镇、乡及街道人民级政府以及自然资源、水务、气象、卫健、发改、经贸、公安部门等事故监测部门监测到的或由公众举报和反映的,可能引起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
预警响应与应急
值班
3.1.
预警响应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 当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省政府、交通部、市政府、县政府、市交通运输专业委员会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Ⅰ级(特别重大, 红色)预警、Ⅱ级(重大,橙色)或Ⅲ级预警(较大预警,黄色)预警指令时,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相应的专项预案。
一般事故(Ⅳ级):当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Ⅳ级(一般,蓝色)预警指令时,启动并实施本预
案。
3.2 应急值班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实行 24 小时接警值班制度,值班
电话为 0851-22520260。各成员单位都要做好应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对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报送有关综合交通运输安 全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和处置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属于 IV 级预警(一般预警)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作出报告,启动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判断可能属于Ⅰ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信息、Ⅱ级预警(重大预警)或Ⅲ级预警(较大预警)信息的,应立即在事发接警后 1 小时内如实向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县交通 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Ⅰ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信息、Ⅱ级预警(重大预警)或Ⅲ级预警(较大预警)信息后, 应在 1 小时内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和县应急指挥机构,并及时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应对处置
分类响应
根据《遵义市综合交通运输应急预案》、《遵义市交通运输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综合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Ⅰ
级和
Ⅱ
级
特别重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或影响范围涉及全省;或急需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协调组织救助;或需要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或由国家、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特别重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重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Ⅱ级)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对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需要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协调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处置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或由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其他重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Ⅲ
级和
IV
级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Ⅲ级)指事态影 响范围在本县内,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响应、处置措施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或由市、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其他较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IV 级)指事态影响范围在本县范围内,由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主要组织实施、响应、处置措施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或由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其
他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各类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按照不同类型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启动并实施相应的专项预案。
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和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按职责和权限,分别负责做好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处置评估
当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必要时按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转入扩大应急状态。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应降低预警和反应级别。
应急结束
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理终结,应急队伍撤离现场。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或事件现场处理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和研判,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处置奖罚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调查和总结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在善后处置阶段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必要时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应及时总结并报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对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各单位负责做好调查总结工作。
7、应急保障
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应急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应急经费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支出经费保障,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经费纳入各单位预算管理,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科普宣教
宣传教育
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向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新闻媒介开辟应急知识公益栏目,在有关学校普及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常识,让公众掌握发生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培训
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教育应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
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视情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 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8、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XX县应急预案体系的一个政府部门预案,按照县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要求,主要参与XX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相关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理与协调。
本预案是XX县交通运输预防和处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 故的总体预案,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的各单位依据本预案建
立专项应急预案及其子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接受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指导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时参照本预案所遵循的原 则,要注重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应急性,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名称、目的任务、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要 规范化、具体化,并附上必要的操作示图和通讯表格,便于实际操作使用。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 化及时修订,由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本标准参照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 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贵州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合XX县交通运输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减调整后制定,作为全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并作为分级处置各类突发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依据。
一、交通运输群体性事件类
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交通运输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或交通运输改革、改制等引发的交通运输系统外或系统内群众集体上访
事件。
(一)交通运输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 100 人以上,影响重大的上访请愿、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2、阻断国道、高速公路、重要交通枢纽 8 小时以上,或阻
扰、妨碍国家、省级重点建设工程,造成 24 小时以上停工的事件;
3、出现跨越我县范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的群众性事件;
4、其他需要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和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交通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 30 人以上、100 人以下,影响较大的上访请愿、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 广和有可能进京、赴省、到市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阻断国道、高速公路、重要交通枢纽 4 小时以上 8 小时以内,或阻扰、妨碍国家、省级重点建设工程,造成 l2—24 小时停工的事件;
3、已出现跨越我县范围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已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4、其他需要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和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交通较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 10 人—29 人以下,影响控制在本县内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事件;
2、阻断国道、高速公路、重要交通枢纽,或阻扰、妨碍国家、省、市、县级重点建设工程,造成停工的事件;
3、其他需要县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交通一般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 10 人以下,影响控制在县内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事件;
2、阻断公路及交通枢纽,或阻扰、妨碍县交通建设工程, 造成停工的事件;
3、其他需要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作为一般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交通运输保障类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保障类公共突发事件
是指国家或省应急指挥中心发布Ⅰ级预警、或出现特别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保障响应的,或按照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或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的公共突发事件,包括:
1、赤水河、XX河、桐梓河等主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需要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保障的;
2、城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6.5 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
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时,需要 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3、公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50 人以上生命安全,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事件时,需要在交通运输环节实施有关控制措施,或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人员运输的;
5、剧毒品运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遭到严重破坏时,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6、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严重短缺,或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按交通部、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的。
(二)重大交通运输保障类公共突发事件
是指省应急指挥中心发布Ⅱ级预警、或出现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保障响应的,或按照省、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的公共突发事件,包括:
1、赤水河、XX河、桐梓河等主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 需要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保障的;
2、城镇或人口密集地区 4.O 级以上地震(含 4.0 级);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 30 人以下、l0 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时,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 疏散人员运输的;
3、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下、l0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l 亿元以下、500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时;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4、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 30 人以下、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l00 人以下、5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下、1000 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需要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5、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短缺,或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按省、市政府应 急指挥中心指令,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的。
(三)较大交通运输保障类公共突发事件
是指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Ⅲ级预警、或出现较大公共突发 事件需要交通运输保障响应的,或按照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由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的公共突发事件,包括:
1、赤水河、XX河、桐梓河等主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平, 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
本县可以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保障的;
2、城镇或人口密集地区 4.0 级以下地震(含 4.0 级);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 l0 人以下、3 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时,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3、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 l0 人以下、3 人以上, 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下、100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时;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4、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 10 人以下、3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下、3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l000 万元以下、300 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5、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的。
(四)一般交通运输保障类公共突发事件
是指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 IV 级预警、或出现一般公共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保障响应的,或按照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由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的公共突发事件,包括:
1、赤水河、XX河、桐梓河等主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 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
本县可以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保障的;
2、城镇或人口密集地区 4.0 级以下地震(含 4.0 级);震级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时,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3、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下,或者一次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特大事故时;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4、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 3 人以
下死亡,或者 3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
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可以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或抢险、疏散人员运输的;
5、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的。
三、交通运输安全类
(一)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造成我县境内从事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活动和道路(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5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l 亿元以上的;
2、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影响范围大,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特别严重影响,需要省、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和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综合交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造成我县境内从事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活动和道路(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下、10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l 亿元以下、500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2、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影响范围大,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置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综合交通运输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造成我县境内从事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活动和道路(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 l0 人以下、3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下、100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2、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影响范围在本县内,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协调处置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综合交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造成我县境内从事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活动和道路(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下, 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l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2、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影响范围在本县内,县级交通运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协调处置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XX
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XX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文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 凡是未注文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 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南方电网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因严重自然灾害及电力生产、供应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
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
)
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
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
XX
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
XX
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单位组织
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供应受严重
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或中心县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中重特大电网事故是指:符合中国南方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重、特大电网事故有关解释条款的事故。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
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
全检查,有效防止重、特大电网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
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
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统一指挥。
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分工负责。
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
负其责的
原则建立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
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及相应
“
黑启动
”
实施方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
“
厂用电
”
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
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
发生次生灾害。各乡镇
(区
)
政府
(管委会
)
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保证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
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站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重点企业、重要活动场所和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组织体系及职责
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XX县人民政府设立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经贸局局长、县供电局局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力供应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挥、督查、协调XX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XX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XX供电局,XX供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常规管理工作。当预案启动后,在XX供电局应急办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及时了解和汇总电网事故情况,提请县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落实县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县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预案的实施;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组织、制订应急预案,监督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情况; 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发布会,指定信息发布发言人;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公安局、水务局、 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经贸局、供电局、教育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发改局等。
经贸局: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督促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恢复灾区电力供应,组织和参与停电事件发生后的调查工作,协调指导有关企业防范因停电发生的灾害事故。
公安局:负责在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对相应地区加强交通指挥和治安保卫及消防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不发生骚乱,使电力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电力供应。
水务局:做好应对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 协调处理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群众生活用水供应工作,特别加强水库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库安全事故。
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措施。
教育局:发生自然灾害突发造成大面积停电时,启动各学校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林业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因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维持公共交通秩序。
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
实。
供电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接受上级应急处理组织
机构的领导,就县电力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县政府和各乡(镇)、
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援助与配合,统一指挥、督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重大电力应急决策和部署,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电力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指令,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本县辖区内发电企业发布指令,对其突发重、特大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向市供电局、县政府等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方案, 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住建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保障群众生活燃气的供应。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应急医疗救治、疫情预防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
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后的新闻宣传报道,避免由于大面积停电造成群众的恐慌。
通讯单位: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启动通 信保障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监测与预警
风险分级
按照停电范围和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风险状态分为特别严重(红色、Ⅰ级)、严重(橙色、Ⅱ级)、较重(黄色、Ⅲ级)、一般(蓝色、Ⅳ级)四级状态。
监测预警
特别严重风险(红色、
Ⅰ
级)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特别严重(红色、Ⅰ级)预警 状态:
Ⅰ、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XX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 40及以上,或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XX
县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 50;
Ⅱ、权威部门发布特别严重自然灾害预警并可能影响电网运
行。
监测严重预警
(橙色、
Ⅱ
级)
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严重预警
(
橙色、
Ⅱ
级)状态:
Ⅰ、因自然灾害或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 25以上 40以下隐患发生几率极大,或造成
XX县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 以下隐患发生几率极大;
Ⅱ、权威部门发布严重自然灾害预警并可能影响电网运行。
较重预警(黄色、
Ⅲ
级)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较重预警
(
黄色、
Ⅲ
级)状态:
Ⅰ、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 20以上 25以下以下隐患发生几率极大,或造成除
XX县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 以下隐患发生几率
极大;
Ⅱ、权威部门发布较重自然灾害预警。
一般预警(蓝色、
Ⅳ
2、本文档共计 0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3、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参考阅读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您所的下载资料在参阅完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否则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由您本人承担,与公文写作宝及其运营主体无关!